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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闫海峰通讯员王晋才)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计价秤监督管理,打击计量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经营秩序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近日,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文件,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,对本辖区电子计价秤计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,重点对市场经营者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造成“短斤少两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
该局成立督导暗访抽查组,先后深入各县区商场超市、集贸市场以及加油站点、粮食收购单位等进行了暗访检查。截至目前,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使用电子计价秤商家(商户)330家,市场主体330家,检查计量器具577台件,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10台件,查处计量违法行为14起,立案4起,处罚金额3500元。
该局计量科负责人介绍,根据《计量法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,将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,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;使用未按照要求定期检定计量器具的,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该局提醒广大经营者,自觉诚信守法经营,拒绝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,同时按照要求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,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消费者在发现有缺斤少两现象时,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,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,不足500元的,为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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